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最长30天。

依据《民法典》第1077条: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标签: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3 × 3 =

wpChatIcon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