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对哪些执行可以提出异议?


执行案件中的利害关系人,指与被执行财产的当事人有直接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子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等,包括:

(1)与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亲属。

(3)‌与当事人有关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4)其他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利害关系人基于下列情况时,可发起执行异议:

(1)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了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优先受偿。

(2)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等措施违法,妨碍了公平竞价或侵害优先购买权。

(3)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范围或违反法律规定。

(4)法院违法执行侵害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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