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区别两种类型:车与人或非机动车之间、车与车之间。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本次事故中也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将会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

(1)如果机动车一方全责,100%赔偿责任。

(2)如果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如果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如果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超过10%。

(6)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也要承担5%的赔偿责任。

(7)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修车费用。对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如果一方全责,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如果一方主责,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如果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如果一方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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