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赔付可以赔哪些项目?


1.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8条,交强险的无责赔付不计入出险次数,不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2.通常情况下,适用无责赔付的情形包括: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2辆或以上机动车发生碰撞,其中一方被认定为无责任时,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损害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则不符合无责赔付的标准。

3.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机动车被保险人无责时,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赔偿限额最高为1990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从交强险的保费池中支付,含以下项目: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2)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包括车辆维修费、衣服手机等物品损失等直接损失;

3)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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