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是什么意思?


1.“背靠背”条款通常是指:合同付款义务方以收到合同外第三人款项作为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前提的条款。即:合同外第三人未向合同付款人支付款项,合同付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8月27日正式发布的《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第1条: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过程中,与中小企业约定以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为付款前提的,因其内容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该约定条款无效。

3.《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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