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1:依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到出资期限的股权,由受让股东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如果受让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转让股东对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风险2: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转让股权,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让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股东承担责任。

因此,在受让他人股权前,向圳坤弘正咨询并进行风险分析,协助审查转让股东是否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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