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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购中,资产式投资如何操作?


股权并购的资产式投资标的非常明确,即:该投资针对的是具体的、可识别的资产。通常作为股权并购的替代方案当目标公司存在大量未知负债、诉讼风险或无效资产时,收购方可能选择不收购其股权,而是直接收购其核心资产

1.在股权并购交易结构中,资产式投资的交易可以设计为股权收购+资产剥离的组合,实现风险隔离,精选优质资产同时避免接收不必要的负债和风险,比如:先成立一家新公司A,由收购方和目标公司共同将拟并购的资产注入A,然后收购方再收购A的股权

2.资产式投资的程序复杂,常见现象包括:

(1)资产过户可能涉及不同的税费(如增值税、契税等)和登记手续,比股权变更复杂。

(2)成本可能更高某些资产的交易税负可能高于股权交易。

(3)有无法承继特定权利的隐患,如:某些经营许可、资质、合同可能无法随资产直接转移。

3.实施资产式投资的核心操作流程,包括:

(1)先锁定目标资产范围,筛选资产时应明确收购的资产类型,排除不良资产或隐性负债关联资产。

(2)完成法律尽调,重点核查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共有权人);知识产权有效性(专利年费缴纳状态、商标续展情况);重大合同是否可转让(如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协议需对方同意)。

(3)交易结构的设计上,注重支付方式,如:现金、上市公司股份、或预期对价(未来业绩条款)。注意协议关键条款,如:资产清单附件应逐项列明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所在地,必须与实物一一对应核实;瑕疵担保条款应要求卖方承诺资产无权利负担,如果交割后发现隐性债务,卖方需赔偿;对于人员的处理,应约定是否接收员工,如果接收则订立同步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流程和时间等。

(4)设立资产承接主体,如:设立新子公司作为收购载体,隔离风险。

(5)审批与交割时,应掌握内部程序的合法性,如:

  • 卖方的股东会决议(需≥2/3表决权通过)。
  • 买方董事会/股东会授权。
  • 交割实物资产应现场清点移交,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
  • 知识产权交割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登记。
  • 专利需同时移交《技术实施文档》。
  • 若是应收款,则书面通知债务人债权转移。

4.通过锁定资产、切割债务风险、优化税负结构,资产式投资可成为有效的并购方式,但需依赖严谨的尽调和协议设计,并围绕资产剥离、权属转移和风险隔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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