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何撤销公司的关联交易?


1.《公司法》仅对公司决议可撤销作出了规定,因此,如果股东打算撤销公司的关联交易,应依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等规定采取措施。

2.依据《民法典》:

(1)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如果关联交易合同对公司不利但已实际履行,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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