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在转让股权后再通知公司吗?


可以。

1.依据《公司法》第86条:

(1)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

(2)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2.股东在向他人转让股权之前,应详细了解本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条款,对违反公司法的内容及时要求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修改决议。

3.股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向他人转让股权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办理股权变动后的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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