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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前,向董事监事发出的《请求函》-模板


《关于请求对×××侵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的函》

致:××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发函股东名称:[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股东身份说明:本人系××有限公司合法股东,持有公司 [××]% 股权(或出资额××万元),股东身份详见附件《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

发函日期:202x年×月×日

一、事由与事实概述

近期,本人通过核查公司财务资料及相关交易记录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及职务)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下列涉嫌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事实一:于202×年×月×日,擅自将公司资金人民币 ××万元 转至其个人/关联方账户,未见合法业务合同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涉嫌挪用公司资产。

事实二:在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期间,利用关联关系与公司进行不公平交易,导致公司直接损失人民币 ××万元。

事实三:隐瞒重大经营风险/虚增收入,致使公司向股东及社会披露虚假财务会计信息,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公司相关制度,已构成对公司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并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合计约人民币 ××万元(具体以司法审计为准)。

二、法律依据与请求事项

1.根据《公司法》第18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在履行前置程序后,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有关机关应当决定是否起诉;拒绝起诉或30日内未起诉的,股东方可代位公司提起诉讼。

2.据此,本人现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郑重请求:

(1)董事会/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就×××上述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的民事赔偿责任。

(2)请董事会/监事会将是否决定起诉的决定及理由,于收到本函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本人。

3.董事会/监事会逾期未回复或明确拒绝起诉的,本人将依法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权利,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利益归于公司。

三、附件

1.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营业执照)

2.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股权证明

3.涉嫌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合同复印件、财务数据摘录等)

4.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说明材料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此致

发函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x年×月×日


圳坤弘正法律专家提示:

1.关于送达:

(1)建议采用EMS特快专递或公证送达,保留邮寄回执与签收记录。

(2)收件人应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或全体监事)。

(3)若公司有专门收文部门,应注明收文部门并索取签收回执。

2.关于期限:

(1)自公司收到函件起算30日,期满未回复或拒绝起诉,即可启动股东代表诉讼。

(2)如遇“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可在函中说明并提前起诉(但仍建议保留请求函作为证据)。

3.如果函件及附件中含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数据,发送与保存时注意保密措施合规。

4.填写时只需替换 [ ] 中的占位信息,并根据实际证据补充细节,即可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请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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