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股用哪种方式最好?


股东持股常用的方式包括:自然人持股、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有限公司持股、股权代持等。股东作出决定时,需综合考虑法律、税务、控制权、行业特点等多方面因素,具体持股方式可以向圳坤弘正法律专家提出咨询需求并获取详细方案。

1.常见股东持股方式——直接持股‌,包括:

(1)自然人直接持股,即:股东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机构直接持股,即:由公司、合伙企业等法人实体做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2.复杂的持股方式——间接持股‌,包括:

(1)个人通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多人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结构为:普通合伙人(1个GP控制)+有限合伙人(N个LP出资)。

(3)混合股权架构,即: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相结合的混合方式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3.特殊的间接持股方式‌,包括:

(1)信托持股,即: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契约型持股,即:股权代持,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通过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由显名股东代持目标公司的股份。

4.各种持股方式的优缺点如下:

(1)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持股‌,优点是结构简单、税负透明;缺点是个人风险大、继承复杂,适合初创小型企业或个人创业。

(2)如果个人以有限公司持股‌,有利于隔离风险、股权转让。但涉及双重征税,将导致股东最终退出时的税负太高,适合中大型企业或家族式企业集团。

(3)如果采取有限合伙架构‌,有利于创始人(GP)掌控控制权,避免税务穿透。但GP的法律风险高责任大,适合以投资为目的的运作或用于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

(4)如果采用信托持股‌,有利于保护隐私,且传承便利。但运作成本高、灵活性低。适合以家族传承为首要目的的人群。

(5)如果采用股权代持,隐名持股东能能快速参与目标公司运作,但法律风险大,且产生股东权益纠纷的环节较多,适合需要规避信息公开要求的人群。

5.股东持股,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应知晓关键股权比例67%有绝对控制权(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51%有相对控制权(日常经营决策);34%有一票否决权。因此,圳坤弘正法律专家建议:

(1)初创企业的创始人保持67%以上股权,避免平均分配导致决策僵局.

(2)股权规划‌时应预留10%-20%期权池用于激励核心团队。

(3)如果公司有高风险业务,可采用有限公司架构持股进行风险隔离‌。

(4)可以结合地方税收政策选择持股主体,比如:将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在税收优惠地区。

(5)要设置股权成熟机制,比如:约定5年兑现期、签订绩效对赌协议。

(6)通过股东协议明确非资金贡献估值,并设立对应的股东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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