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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遭遇合同诈骗,应如何报案?


1.合同诈骗,是指已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的行为。

2.依据《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合同一方当事人发现被骗,应立即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事情经过(合同起因、签订时间、签订人员、签订地点等)

(2)报案人的身份资料,如:公司的营业执照、个人的身份证原件等)

(3)合同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如: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往来邮件等

(4)财产损失的书面材料,如: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财务交付记录等相关证明。

(5)符合本地管辖的文件资料,如:合同签订地点、合同履行的地点、货物交付的地点等

(6)对方采取欺骗方式的资料,如:对方根本没有货物但谎称签订合同款到即发货,虚假的资质文件,体现诈骗意图的聊天记录等。

4.合同诈骗罪的刑罚以骗取的财物数额大小而定,包括:

(1)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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