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


1.《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主要用于保护公司的核心资产: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是公司常用且至关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通过精心设计和有效执行保密协议,公司可以有效降低核心信息被泄露的风险,构建法律屏障来保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保密协议没有完美的通用模板,可聘请专业的人力资源专家起草或审阅协议内容,包括:

(1)是否与员工岗位、接触信息的敏感性以及公司面临的真实风险相匹配。

(2)是否在保护公司利益时,过度限制或影响了员工的正常业务开展,导致难以执行。

(3)是否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等。

(4)是否明确了签订程序,比如:入职时与劳动合同一起签

(5)是否有体系化的保护,比如:有配合其他物理和技术性的保护措施、有健全且可执行的管理制度、有定期的员工培训、有积极的维权程序和规则

3.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在维护自身利益时,结合管理特点、行业策略及合法性要求精心设,通常应包括下列关键内容:

(1)明确定义保密信息范围,即:协议中应尽可能详细地列举需要保密的信息种类和范围,不要简单笼统地写公司所有秘密。比如:

  • 经营信息:客户名单及详细资料(联系方式、偏好、交易习惯)、供应商名单及合作细节、定价策略、成本结构、销售渠道策略、市场调研报告、内部营销计划、未公开的战略规划。
  • 财务信息:财务报表、预算数据、融资计划、薪酬结构(特别是高管和关键岗位的)、审计报告。
  • 技术信息:源代码、算法、设计图纸、产品配方、工艺技术、研发数据、实验记录、技术文档、未公开专利信息。
  • 管理信息:组织架构图(特别是关键岗位)、员工个人信息(仅限于与工作相关且必要的保密级别)、内部制度、并购重组计划、谈判策略。
  • 其他:包含随着时间推移产生或开发的,被公司标识为保密或理应知悉为保密的信息

(2)界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即:对于职务发明/成果,明确约定员工在任职期间 的所有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的知识产权归属公司所有(这是《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明确支持的基本原则,在协议中强化表述);要求员工配合公司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等手续(签署转让文件、作为发明人协助专利申请等)。

(3)明确“保密时间”的要求,即:明确起始和结束时间点或条件。保密义务的期限通常是长于员工的在职期间,直至在员工离职后仍然有效。比如:离职后5年,或直至该信息成为公知信息。

(4)列出“保密义务”的内容,比如:

  • 禁止未经授权披露: 任何形式(口头、书面、电子等)向无关内部人员(无业务关联的其他部门同事)或任何外部人员(包括家人、朋友、同行、媒体、竞争对手等)透露保密信息。
  • 禁止未经授权使用: 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非公司业务目的,尤其不得用于个人利益、帮助新雇主或竞争对手。
  • 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员工采取合理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禁止使用U盘、文档设置16位复杂密码、不在公共场合谈论等)。
  • 信息返还/销毁条件: 在员工离职时(或公司要求时),必须将所有形式的保密信息(原件、复印件、电子档、摘要、笔记本等)无条件返还给公司,并彻底删除任何保存在个人设备或云存储中的副本,向公司提交已完成返还/销毁的书面确认文件。

(5)有力度的违约责任,即:明确约定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在协议中预设一个相对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如:100万元),达到提高违约成本、产生震慑作用目的。

(6)告知刑事责任, 即:明确员工行为如果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刑事犯罪(符合《刑法》第219条规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报案)。

4. 签署协议时,公司应掌握合法性,可采取以下程序:

(1)在员工入职时或确定转岗前签订,入职前签署最为常见也最有利于证据保存。

(2)签订前应采取平等协商形式(视频双录、员工同意后录音、签署本人与文本拍照),虽然公司已订立协议标准文本,但仍应避免明显强加于人的条款,保障基本公平性。

(3)履行告知义务,即:应向员工解释协议的核心条款,特别是保密范围、违约,确保其理解签署后果,再让其签署《条款确认书》或《培训告知书》。

(4)以单独协议签订,即:与劳动合同搭配使用,而不是混在劳动合同条款中。

(5)必须由员工亲笔签名 (不建议公司采用电子签名,免于后期法律要求举证困难或受限)。

(6)公司应加盖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同时确保员工持有的版本与公司存档的版本完全一致。

5. 保密协议签订后,公司还应该进行专门且持续的管理与维护,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设立独立的保密信息管理系统,即:公司使用物理和电子安保措施进行密级划分、访问权限控制等手段,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密信息管理制度

(2)在公司业务、技术发展或法律环境变化时,适时更新协议模板。并与员工签订《补充协议》。

(3)妥善保管所有签署的保密协议,特别是离职员工的协议、留存相关补偿支付凭证。

(4)建立清晰的归档和追踪系统,对接触核心秘密人员的协议状态进行定期审查,确保覆盖范围和条款的有效性。

6.如果有必要,公司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融入竞业限制条款(谨慎使用)竞业限制主要针对有机会接触核心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如立即加入竞争对手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限制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竞业限制期内必须按月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条款无效。

圳坤弘正建议:立即行动,企业主或人力资源负责人现在就审视一下贵司目前实际需求,是否已采取保密协议、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最新法律规定,提早查漏补缺,确保贵司的核心商业资产得到充分保护。

记住,一分前期投入 可能避免 百万级的商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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