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义务,具体包括:

1.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依据《公司法》第35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

2.在出资证明书上签名。

依据《公司法》第55条: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3.在纸面股票上签名。

依据《公司法》第149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还应当载明股票的编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在公司债权上签名。

依据《公司法》第196条:公司以纸面形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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