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采用哪些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涵盖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技术防护、法律手段等,通常有2种阶段:日常权利防护及侵权诉讼保护。

公司在产品研发立项前,应对已有的同类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充分检索,避免研发成果是公知信息或属于他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无法获得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1.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权利防护,通常包括以下措施:

(1)研发过程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公司应采取人员和物理隔离方式保护秘密,避免被他人利用,抢先申请专利、被公开。

(2)生产过程中,公司应将人员及场所掌握在可控范围类,禁止参观、拍照、摄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物理隔离。

(3)合作过程中,如果产品需要委托他人生产,公司应谨慎选择合作方,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和惩罚条款加以约束,并在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4)注册商标。公司应在研发时进行商标注册,避免培育的商业标识被他人抢先使用。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在申请注册商标或登记企业字号前,应对商标注册信息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避免申请受阻导致权利冲突,

(5)登记著作权。公司应将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在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期间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使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有效证据。

(6)产品宣传避免侵权,应使用公司自行拍摄的产品图片制作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网站介绍;在印制宣传资料时应注明印刷日期、印刷单位等信息,作为维权证据或不侵权抗辩证据。

(7)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相关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做保存及备份。如果零配件是从其他企业购买,应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作为维权诉讼或者侵权抗辩证据。

(8)日常证据保存,用好合法来源抗辩。公司应将知识产权相关的往来文件做好分类管理,如:买卖合同、进货单、送货单、转账记录、发票等,防患于未然。

2.对于侵权诉讼,公司可采取下列措施:

(1)善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可在行政和司法两种渠道同时开展。公司自行取证要及时且保证合法有效,必要时应进行公证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2)如果被诉,公司应积极应诉,详细查阅应诉材料、被诉缘由及证据情况,召集内部技术人员分析知识产权状态,并于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或律师研判案情,作出应诉策略及处置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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