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了股东和法人代表,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不能。

1.依据《民法典》第532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除非发生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事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533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4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