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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与转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不同?


1.工程挂靠是指无资质或资质不足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在承接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工程转给他人施工的行为‌。

2.依据法院相关案例,判断属于转包还是挂靠的关键,在于实际施工者是否参与了投标、合同谈判等合同订立过程以及合同实际执行等情况,包括:

(1)如果转包,转包单位在接手工程后,通常会将工程的权利和义务整体转移给承包人(即:实际施工人),而承包人通常不参与投标和总承包合同的签订。

(2)如果挂靠,被挂靠单位向挂靠人(即:实际施工人)提供资质支持,挂靠人在投标和合同谈判阶段通常已经参与其中,甚至会以被挂靠单位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实际执行合同条款‌。

2.挂靠与转包行为通常都以盈利为目的、且未经发包方同意,属于违法行为,2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有显著区别,包括:

(1)挂靠模式中,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之间属于借名合同关系,挂靠行为不仅导致施工合同无效,还可能使整个招投标行为被追溯无效,挂靠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如果被挂靠单位未收到工程款,也不会向挂靠人支付工程款,而挂靠人无权直接向业主方追讨工程款,挂靠人将自己的风险完全依赖被挂靠单位与业主方关系上,将处于不利地位。

(2)如果因挂靠导致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2%-4%。

(3)转包关系中,转包行为通常会导致转包合同无效,但不影响转包单位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效力‌。转包单位无论有没有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都负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承包人有相对完整的工程款保障。

(4)如果因转包行为被行政机关罚款,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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