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没过户,能否撤销?


能。

1.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

2.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说明如下:

(1)《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赠与房亦属于依法律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

(2)《民法典》第685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条款未将夫妻之间的赠与排除在外,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有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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