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受赠方是精神病人,有效吗?


有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受赠人的资格。

(1)依据《民法典》第22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房产赠与是单方行为,只要赠与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影响赠与的效力。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是精神病人,就形成了“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同一人”的状态,从维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角度考虑,可以认定赠与方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已经代理该受赠人接受了赠与,房产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1)依据《民法典》第2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依据《民法典》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配偶为第一顺序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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