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后将不能行使撤销权?


依据《民法典》第152条,如果达到下列期限,撤销权将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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