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要有公司决议?


不需要。

1.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是其主营业务,根据《最高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其为他人承担担保义务无须每次均作出公司机关决议。

2.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无须适用《公司法》第15条、《民法典》第504条等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而只需要按照普通合同成立程序认定。因此,无论担保公司的决议是否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授权,均不能认定担保合同的签订违反了担保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3.如果担保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作了限制性规定,应适用《公司法》第15条并结合《民法典》第504条等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相对人应明确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公司章程有限制性规定,再确定担保合同是否对公司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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