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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的股权如何转回实际出资人?


1.代持的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等方式转回实际出资人,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2.如果采用股权转让方式,通常需要以下顺序:

(1)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股份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2)公司现股东向代持人出具一份《放弃优先权申明》,明确放弃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的优先购买权。

(3)公司备妥新股东信息资料,在税务及工商系统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3.代持的股权转让也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需依法纳税,同时可基于事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下列操作:

(1)如果以成本价格转让,但代持人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大于股本,这种方式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让价格不公允而需要补税。

(2)如果采用法院判决方式,判定实际投资人享有投资收益,根据实质课税的原则,实际投资人取得投资收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可这种方式。

4.如果以债权购买股权,即:实际投资人先将资金支付给代持人,代持人再将资金投入被投资企业,从而形成的代持关系,该实际投资人支付给代持人的资金在法律上是作为对代持人享有的债权,实际投资人以该项债权去购买代持人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5.如果采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即:实际投资人先以回收债权的方式收回前期支付给代持人的投资款,再用该笔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然后实际投资人以对该全资子公司的股权为对价,收购代持人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6代持股权需遵守法律规定,特别是实际投资人的身份及行业约束。转回代持的股权时也应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的转回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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