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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中,单证不匹配导致退税失败或被追缴,如何处理?


1.通常情况下,出现此问题源于“报关单、增值税发票、收汇凭证信息”不一致。

2.企业应建立“单证匹配预审机制”,比如:在货物出口后3日内,由财务、关务、业务部门协同核对三单关键信息(商品名称、数量、金额、收汇号)。

3.建议使用电子税务局“智能配单”功能自动比对,对差异项立即启动更正程序(如:开具红字发票、修改报关单)。

4.若已收到税务疑点提示,应在15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如:物流单据、补充协议),重点证明交易真实性。

5.圳坤弘正法律专家建议企业定期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退税健康检查,提前6个月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6.法律依据,包括: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9条,明确出口退税申报需“单证齐全、信息相符”;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2条,规范了单证备案要求及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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