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期限,还能不能申报工伤?


如果符合条件,仍然可以申报工伤,但通常要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

1.依据《最高法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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