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什么时候申请?


财产保全在起诉前、诉讼中、执行前都可以做:

(1)起诉前。

如果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如果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生效前。

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主动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执行前。

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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