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刑事判决的罚金,有什么后果?


1.如果不交纳罚金,法院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追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第52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2.对申请减刑和假释不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第536条规定,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对罪犯积极履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附带民事裁判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认定有悔改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对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3.影响个人征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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