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


能。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即使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强制执行,需要从房产的处置款项中拿出5-8的租金给被执行人用来租房居住。

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进行确认,判断其是否为 “生活所必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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