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更新声明
《遗嘱》
立遗嘱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现住址:[X市XX区XX路X号XX房]。
重要声明:本人曾于[ ]年[ ]月[ ]日订立过一份自书遗嘱。现因财产状况、家庭关系及本人意愿发生重大变化,特重新订立本遗嘱。本人声明,自本遗嘱生效之日起,本人此前于[ ]年[ ]月[ ]日订立的所有遗嘱及遗产处理文件,无论形式如何,均告作废,一切以本遗嘱为准。
一、 现有财产清单(截至 年 月 日)
1.不动产:
(1)(新购)位于[XX市XX区XX府X栋XXX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XX号),为本人单独所有。
(2)(已出售)原位于[XX区旧宅]的房产已于[ ]年出售,故不再列入。
2.金融资产:
(1)银行存款:[XX银行XX分行]账户(账号:XX),余额约[XX]元。
(2)证券资产:[XX证券]账户(资金账号:XX)市值约[XX]元。
(3)新增:本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XX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额人民币[XX]元。
3.动产:
(1)车辆:已将旧车更换为[XX]牌一辆,车牌号:[XX]。
(2)其他:收藏的名表[ ]、艺术品[ ]等。
二、 新的继承安排
(1)上述第1(1)项XX房产,由我的现任妻子[ ](身份证号:XX)继承。
(2)上述第2项全部金融资产(XX银行存款、XX证券资产、XX股权份额),由我与前妻所生之子[ ](身份证号:XX)继承。
(3)上述第3(1)项车辆,由我的现任妻子[ ]继承。
(4)上述第3(2)项收藏品,由我的弟弟[ ](身份证号:XX)继承。
三、 遗嘱执行人
指定[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律师执业证号:XX)为本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签名): [ ]
(本新遗嘱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