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合规型《一致行动人协议》
协议编号:【 】
第一条 当事人信息
甲方:XX控股集团(持股25%)
乙方:XX投资基金(持股8%)。
目标公司: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主板)。
第二条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78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17条(信息披露)。
第三条 鉴于条款
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定一致行动人推定标准,为规范运作,特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第四条 一致行动范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部表决权及提案权。
第五条 权利义务
各方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合计33%);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XXX网披露《一致行动人协议摘要》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每次表决后5日内,甲方向交易所报备书面表决记录。
第六条 分歧解决机制
以甲方意见为准。
第七条 期限与终止
有效期5年。若乙方减持至总股本5%以下,自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违约方需自行承担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款,并赔偿其他方因此受到的牵连损失。
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