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背景:
1.A公司是一家贸易企业,在超市销售产品,临近春节,需要聘请一些临时工在超市进行推销;
2.临时工不是公司的员工,但公司为了销售需要,会进行培训,且向其发放公司的一些文档及电子资料;
3.每日临时工会向公司提交当日销售情况,销售数据触及公司商业信息,需要保密。
二.协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及最新司法解释的有效法律条款设计:
1.保密与违约责任锚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10条;商业秘密定义同法。
2.义务范围与载体处理参考《民法典》第501、843-845、869、871条及最高法技术合同司法解释。
3.涉密信息限定于“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经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并与临时工实际接触对应。
4.协议定性为“民事合作”,不涉及劳动关系;无竞业限制与额外保密补偿约定,避免成为劳动关系证据。
5.不与《劳动合同法》第23、25条及最高法劳动争议解释(二)中关于竞业限制/违约金条款相冲突。
《临时工保密协议》-模板
甲方:A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临时工):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所:
鉴于:
乙方系协助甲方在指定超市开展产品推广的合作方;双方本协议为民事合作性质,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或劳务承包关系。甲方为提高推广效果,可能向乙方提供与推广有关的资料、培训材料等;乙方在协助期间将知悉与甲方销售数据、渠道策略、定价策略等相关的商业信息。
双方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1.1 定义: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甲方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1.2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信息:产品定价策略、渠道策略、促销计划、销售数据、客户/渠道清单、上游合作信息、货源渠道、市场策略等;
(2)培训资料: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电子文档、培训手册、话术、模板等;
(3)其他标注为“机密”“内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1.3 排除以下不属本协议保密信息:
(1)在乙方接收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乙方非因违反本协议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3)乙方独立研发且不依赖甲方保密信息形成的信息;
(4)法律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
第二条 合作性质与保密依据
2.1 双方确认:本协议为保密合作约定,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或劳务承包关系;甲方不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解雇补偿等劳动法项下义务。
2.2 法律依据: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协议追究责任。
第三条 保密义务与期限
3.1 保密义务: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传播、传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为个人目的或第三方利益使用保密信息;
(3)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复制、留存、截屏、外传(为履行本协议必需且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4)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非本协议推广目的;
(5)遇保密信息泄露风险时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补救。
3.2 载体处理: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归还或销毁全部保密信息载体(含纸质、电子、存储介质等),并提交书面或电子确认清单;不得保留任何复制品或副本。
第四条 销售数据等商业信息的特别约定
4.1 乙方每日按甲方指定方式提交当日销售情况的数据与信息;此类数据属于甲方经营信息,为保密信息。
4.2 乙方不得将前述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传播、出售或用作非甲方推广目的。
4.3 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售数据与竞争对手或其他方比对、评价、分析或发布,不得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条 例外情形
5.1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5.2 依法应当披露的,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助采取保密措施。
5.3 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查询时,乙方应在披露前尽快通知甲方,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配合甲方保护保密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影响;
(2)返还或销毁全部保密信息载体;
(3)赔偿甲方因违约所受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制止违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4)违约行为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重大商业影响、恶意出售或泄露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理惩罚性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基数,不超过实际损失的2倍;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侵权获利或甲方就该保密信息的历史合理许可费用或市场评估价值为参照确定)。
6.2 赔偿计算:实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路径确定;难以计算时,可参照甲方就同类保密信息通常收取的许可费、该商业信息的市场评估价值或乙方因违约所获利益综合确定。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7.2 争议解决:双方就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8.1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变更: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8.3 解除:本协议可在推广项目结束后自动终止;在此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为完整的保密约定,取代双方此前就保密事项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约定。
9.2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协商以有效条款替代该无效条款。
9.3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__年_月_日